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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 人 所 得 税 2 0 2 5 个 税 计 算 器 、 个 人 所 得 税 计 算 、 个 税 计 算 首 页 工 资 薪 金 年 终 奖 劳 务 报 酬 财 产 租 赁 财 产 转 让 利 息 股 息 个 体 工 商 稿 酬 所 得 个 人 所 得 税 计 算 器 2 0 2 5 版 收 入 类 型 工 资 、 薪 金 所 得 ( 月 薪 ) 工 资 、 薪 金 所 得 ( 月 薪 税 后 ) 年 终 奖 所 得 劳 务 报 酬 所 得 个 体 工 商 户 生 产 、 经 营 所 得 对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承 包 、 承 租 经 营 所 得 稿 酬 所 得 特 许 权 使 用 费 所 得 财 产 租 赁 所 得 财 产 转 让 所 得 利 息 、 股 息 、 红 利 所 得 偶 然 所 得 税 前 工 资 元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费 元 起 征 点 5 0 0 0 元 重 置 个 人 所 得 税 计 算 结 果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0 元 适 用 税 率 0 % 速 算 扣 除 数 0 元 应 缴 税 款 元 实 发 工 资 元 2 0 2 5 个 人 所 得 税 计 算 公 式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工 资 收 入 金 额 -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费 - 起 征 点 ( 5 0 0 0 元 ) 应 纳 税 额 =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x 税 率 - 速 算 扣 除 数 说 明 : 如 果 计 算 的 是 外 籍 人 士 ( 包 括 港 、 澳 、 台 ) , 则 个 税 起 征 点 也 设 为 5 0 0 0 元 。
2 0 2 5 个 人 所 得 税 计 算 方 法 征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计 算 方 法 , 个 人 所 得 税 费 用 扣 除 标 准 原 来 是 3 5 0 0 , 十 三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2 7 日 再 次 审 议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修 正 案 草 案 , 草 案 维 持 一 审 时 “ 综 合 所 得 ( 包 括 工 资 、 薪 金 所 得 , 劳 务 报 酬 所 得 , 稿 酬 所 得 , 特 许 权 使 用 费 所 得 ) 减 除 费 用 标 准 从 3 5 0 0 元 提 高 至 5 0 0 0 元 ” 的 规 定 , 同 时 个 人 所 得 税 税 率 及 级 数 保 持 不 变 , 扩 大 3 % 、 1 0 % 、 2 0 % 三 档 低 税 率 的 级 距 。
新 增 了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项 目 , 包 括 : 子 女 教 育 支 出 、 继 续 教 育 支 出 、 大 病 医 疗 支 出 、 住 房 贷 款 利 息 和 住 房 租 金 以 及 赡 养 老 人 支 出 ( 2 0 2 0 / 0 1 / 0 1 后 扣 除 ) 。
使 用 超 额 累 进 税 率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: 缴 税 = 全 月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* 税 率 - 速 算 扣 除 数 全 月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= ( 应 发 工 资 - 五 险 一 金 ) - 5 0 0 0 实 发 工 资 = 应 发 工 资 - 五 险 一 金 - 缴 税 个 税 起 征 点 个 人 所 得 税 是 对 个 人 ( 自 然 人 ) 取 得 的 各 项 所 得 征 收 的 一 种 所 得 税 。
个 人 所 得 税 起 征 点 ( 正 确 叫 法 是 个 人 所 得 税 费 用 扣 除 标 准 或 者 免 征 额 ) 是 指 国 家 为 了 完 善 税 收 体 制 , 更 好 地 进 行 税 制 改 革 , 而 制 定 的 税 收 制 度 。
2 0 1 8 年 6 月 1 9 日 , 十 三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召 开 , 个 人 所 得 税 免 征 额 拟 调 至 5 0 0 0 元 。
2 0 1 8 年 8 月 3 1 日 , 关 于 修 改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的 决 定 经 十 三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表 决 通 过 , 起 征 点 确 定 为 每 月 5 0 0 0 元 , 2 0 1 8 年 1 0 月 1 日 起 实 施 最 新 起 征 点 和 税 率 。
新 个 税 法 于 2 0 1 9 年 1 月 1 日 起 正 式 施 行 。
2 0 2 4 年 8 月 底 的 相 关 调 查 显 示 , 大 部 分 网 民 希 望 提 高 个 税 起 征 点 。
而 在 2 0 2 5 年 全 国 两 会 期 间 , 也 有 代 表 建 议 提 高 个 税 “ 起 征 点 ” , 比 如 建 议 把 个 税 “ 起 征 点 ” 提 高 至 每 月 1 万 元 , 还 有 代 表 建 议 将 个 税 “ 起 征 点 ” 由 每 年 6 万 元 提 高 至 每 年 1 0 万 元 。
目 前 我 国 个 税 综 合 所 得 的 基 本 减 除 费 用 标 准 为 每 人 每 月 5 0 0 0 元 , 这 是 统 筹 考 虑 了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基 本 消 费 支 出 、 每 个 就 业 者 平 均 扶 养 的 人 数 、 居 民 消 费 价 格 指 数 等 因 素 , 并 兼 顾 一 定 前 瞻 性 后 综 合 确 定 的 。
虽 然 自 2 0 1 8 年 确 定 为 5 0 0 0 元 后 没 有 再 提 高 , 但 是 纳 税 人 除 基 本 减 除 费 用 外 , 还 可 享 受 社 保 费 等 专 项 扣 除 , 子 女 教 育 等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, 个 人 养 老 金 等 其 他 扣 除 , 并 且 在 2 0 2 2 年 新 增 了 3 岁 以 下 婴 幼 儿 照 护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, 2 0 2 3 年 又 提 高 了 婴 幼 儿 照 护 、 子 女 教 育 、 赡 养 老 人 3 项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标 准 。
个 人 所 得 税 税 率 表 小 编 辛 苦 精 心 为 各 位 网 友 准 备 了 2 0 2 4 年 最 新 个 人 所 得 税 税 率 表 , 个 税 税 率 表 , 5 0 0 0 元 起 征 点 , 包 括 工 资 税 率 表 、 年 终 奖 税 率 表 、 劳 务 税 率 表 , 个 体 户 税 率 表 等 , 简 单 实 用 的 表 格 , 让 您 更 容 易 看 懂 税 率 表 。
个 人 所 得 税 税 率 表 ( 一 ) 级 数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( 含 税 )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( 不 含 税 ) 税 率 ( % ) 速 算 扣 除 数 1 不 超 过 3 , 0 0 0 元 的 部 分 不 超 过 2 , 9 1 0 元 的 部 分 3 0 2 超 过 3 , 0 0 0 元 至 1 2 , 0 0 0 元 的 部 分 超 过 2 , 9 1 0 元 至 1 1 , 0 1 0 元 的 部 分 1 0 2 1 0 3 超 过 1 2 , 0 0 0 元 至 2 5 , 0 0 0 元 的 部 分 超 过 1 1 , 0 1 0 元 至 2 1 , 4 1 0 元 的 部 分 2 0 1 4 1 0 4 超 过 2 5 , 0 0 0 元 至 3 5 , 0 0 0 元 的 部 分 超 过 2 1 , 4 1 0 元 至 2 8 , 9 1 0 元 的 部 分 2 5 2 6 6 0 5 超 过 3 5 , 0 0 0 元 至 5 5 , 0 0 0 元 的 部 分 超 过 2 8 , 9 1 0 元 至 4 2 , 9 1 0 元 的 部 分 3 0 4 4 1 0 6 超 过 5 5 , 0 0 0 元 至 8 0 , 0 0 0 元 的 部 分 超 过 4 2 , 9 1 0 元 至 5 9 , 1 6 0 元 的 部 分 3 5 7 1 6 0 7 超 过 8 0 , 0 0 0 元 的 部 分 超 过 5 7 , 5 0 5 的 部 分 4 5 1 5 1 6 0 说 明 : 1 、 本 表 含 税 级 距 中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, 是 指 综 合 所 得 金 额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金 ( 五 险 一 金 ) 起 征 点 5 0 0 0 元 ( 外 籍 5 0 0 0 元 ) 的 余 额 。
2 、 含 税 级 距 适 用 于 由 纳 税 人 负 担 税 款 的 工 资 、 薪 金 所 得 ; 不 含 税 级 距 适 用 于 由 他 人 ( 单 位 ) 代 付 税 款 的 工 资 、 薪 金 所 得 。
案 例 说 明 张 三 在 2 0 2 4 一 月 份 税 前 工 资 1 2 0 0 0 元 , 他 需 要 缴 纳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金 1 1 0 0 元 , 那 么 他 的 税 后 工 资 是 多 少 呢 ?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= = ( 应 发 工 资 - 五 险 一 金 ) - 5 0 0 0 = 1 2 0 0 0 - 1 1 0 0 - 5 0 0 0 = 5 9 0 0 元 , 参 照 上 面 的 工 资 税 率 表 不 含 税 部 分 , 超 过 2 , 9 1 0 元 至 1 1 , 0 1 0 元 的 部 分 , 则 适 用 税 率 1 0 % , 速 算 扣 除 数 为 2 1 0 。
缴 费 =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* 税 率 - 速 算 扣 除 数 = 5 9 0 0 * 1 0 % - 2 1 0 = 3 8 0 元 实 发 工 资 = 应 发 工 资 - 四 金 - 缴 税 = 1 2 0 0 0 - 1 1 0 0 - 3 8 0 = 1 0 5 2 0 元 北 京 上 海 天 津 重 庆 河 北 山 西 辽 宁 吉 林 黑 龙 江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海 南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内 蒙 古 广 西 西 藏 宁 夏 新 疆 免 责 说 明 : 本 站 内 容 全 部 从 互 联 网 搜 集 编 辑 整 理 而 成 , 版 权 归 原 作 者 所 有 , 如 有 冒 犯 , 请 联 系 我 们 删 除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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